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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xt(hotkey:c)巧克力的故事
巧克力,是Chocolate的譯音,它主原料是可可豆,它的起源甚早、始於墨西哥極盛一時的阿茲特克王朝最後一任皇帝孟特儒 (Montezuma),當時是崇拜巧克力的社會,喜歡以辣椒、番椒、香草豆和香料添加在飲料中,打起泡沫,並以黃金杯子每天喝50CC,是屬於宮廷成員的飲料,它的學名Theobroma有「眾神的飲料」之意
最早出現的巧克力,起源於墨西哥地區古代印第安人(阿茲特克王朝)的一種含可可粉的食物,它的味道苦而辣。
1526年,西班牙探險家科爾特斯帶回西班牙,獻給當時的國王,使歐洲人視它為迷藥,掀起一股狂潮。後來大約在16世紀,西班牙人讓將可可粉及香料拌和在蔗汁中,成了香甜飲料。
到了1876年,一位名叫彼得的瑞士人別出心裁,在上述飲料中再摻入一些牛奶,這才完成了現代巧克力創造的全過程。不久之後,有人想到,將液體巧克力加以脫水濃縮成一塊塊便於攜帶和保存的巧克力。
1828年,由荷蘭的萬•豪頓(Van Houten)想到將其脂肪除去2/3,做成容易飲用的cocoa。

功克力的傳奇
1519年,以西班牙著名探險家科爾特斯為首的探險隊進入墨西哥腹地。旅途艱辛,隊伍歷經千辛萬苦,到達了一個高原。隊員們個個累得腰酸背疼、筋疲力盡,一個個橫七豎八地躺在地上,不想動彈。科爾特斯很著急,前方的路還很長呢,隊員們都累成這樣了,這可怎麼辦呢?
正在這時,從山下走來一隊印第安人。友善的印第安人見科爾特斯他們一個個無精打采,立刻打開行囊,從中取出幾粒可可豆,將其碾成粉末狀,然後加水煮沸,之後又在沸騰的可可水中放入樹汁和胡椒粉。頓時一股濃郁的芳香在空中彌漫開來。
印第安人把那近乎黑色的水端給科爾特斯他們。科爾特斯嘗了一口,“哎呀,又苦又辣,真難喝!”但是,考慮到要尊重印第安人的禮節,科爾特斯和隊員們還是勉強喝了。 沒想到,才過了一會兒功夫,探險隊員們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樣,體力得到了恢復!驚訝萬分的科爾特斯連忙向印第安人打聽可可水的配方,印第安人將配方如實相告,並得意地說:“這可是神仙飲料啊!” 
1528年,科爾特斯回到西班牙,向國王敬獻了這種由可可做成的神仙飲料,只是,考慮到西班牙人的飲食特點,聰明的科爾特斯用蜂蜜代替了樹汁和胡椒粉。
“這飲料真不錯!”國王喝了連聲叫好,並因此封科爾特斯為爵士。 從那以後,可可飲料風靡了整個西班牙。一位名叫拉思科的商人,因為經營可可飲料而發了大財。
一天,拉思科在煮飲料時突發奇想:調製這種飲料,每次都要煮,實在太麻煩了!要是能將它做成固體食品,吃的時候取一小塊,用水一沖就能吃,或者直接放入嘴裏就能吃,那該多好啊!
於是,拉思科開始了反復的試驗。最終,他採用濃縮、烘乾等辦法,成功地生產出了固體狀的可可。由於可可飲料是從墨西哥傳來的,在墨西哥土語裏,它叫“xocoatl”,因此,拉思科將他的固體狀可可飲料叫做“chocolate”。
拉思科發明的固體chocolate巧克力,是巧克力的第一代。 西班牙人是很會保密的。他們嚴格保密可可飲料的配方,對巧克力特的配方也守口如瓶。
直到200年以後的1763年,一位英國商人才成功地獲得了配方,將巧克力引進到英國。英國生產商根據本國人的口味,在原料裏增加了牛奶和乳酪,於是,“牛奶巧克力”誕生了。 牛奶巧克力,是巧克力的第二代。
當時,巧克力的味道雖說不錯,但和現在的口感無法相比。這是因為可可粉中含有油脂無法與水、牛奶等融為一體,因此巧克力的口感很不爽滑。

直到1829年,荷蘭科學家萬•豪頓發明了可可豆脫脂技術,才使巧克力的色香味臻于完美。 經過脫脂處理後生產出來的巧克力,爽滑細膩,口感極佳,是巧克力的第三代,也就是我們現在所享用的巧克力。

黑白巧克力
巧克力為什麼有白色的?
巧克力色澤由白到黑不等,可可粉決定了它色澤有多深。
白巧克力其實就是不含可可粉的巧克力,也因為白巧可力沒有含可可粉,只剩下可可脂和牛奶、糖和香料(通常包括香草)所以整體的顏色呈現白色。有些所謂白巧克力由植物油製造,特別是植物油造的是純白的,而可可脂造的是象牙色。
可可脂是令巧克力在室溫時保持固體而又很快在口中融化原因,因此白巧克力和巧克力有同樣的質地只是味道不同。和其他巧克力不同的是它不含咖啡因。
有些人認為白巧克力根本不是巧克力,因為白巧克力只有可可的口感,卻缺少了可可的香味,所以似乎少了一點巧克力的氣息,通常白巧克力用來裝飾比較多(點綴或者與黑巧克力搭配)。
  二次大戰後,瑞士Hebert Candy Mansion 因在一年前看到同業在歐洲出售而把它首次引入美國。1984雀巢公司推出有杏仁碎的白巧克力棒而令它風行美國。
黑巧克力(Dark chocolate):又稱純巧克力,硬度較大,微微濃苦
一般是指可可豆的成分比重較高,純可可脂含量高於50%,或乳質含量少於12%的巧克力。

hot chocolate
熱巧克力(熱可可或飲用巧克力)是一種飲料,通常是熱飲。典型的熱巧克力由牛奶,巧克力或可可粉和糖組成。
熱可可通常不含可可脂,而熱巧克力則含可可脂。熱巧克力從新大陸引進歐洲後極受歡迎。由白巧克力製作的則稱為白熱巧克力。有的熱巧克力會在頂部加生奶油。
在擊敗阿茲特克人並迫使他們進貢後,科爾蒂斯在1528年帶著載有可可豆和巧克力飲料製造機器的蓋倫帆船回到西班牙。查理五世的宮廷很快接受了它,並使巧克力成為西班牙上層社會的流行飲料。之後,可可被西班牙王室當作嫁妝帶到歐洲其他地方。巧克力在全歐洲流行花了近一個世紀的時間,而在此期間一直由西班牙人保有其秘方。
以商業目的航運巧克力的第一次有記錄是在1585年,當時是從墨西哥韋拉克魯斯運到西班牙塞維亞。此時的巧克力仍被當成飲料,但歐洲人加入了糖以抵消它的苦味,同時去掉辣椒粉改以香草、肉桂和其他調味料。甜的熱巧克力誕生了。在17世紀巧克力是歐洲貴族的一種奢侈品。
17世紀末英國皇家醫學院院長漢斯•斯隆(Hans Sloane)爵士訪問了牙買加。他在那裡嘗了巧克力並認為它「令人作嘔」,但他隨後發現如果和牛奶混合就會變得好吃。他將他的配方帶回了英國,從此歐洲就有了牛奶巧克力。到18世紀所謂的「巧克力館」就和咖啡館一樣普遍。第一家巧克力館于1657年在倫敦開張。由於巧克力當時非常昂貴,因此被認為是社會精英才能享受到的飲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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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國的熱巧克力
熱巧克力由微甜或苦巧克力切成小塊與牛奶攪拌融合,然後再加糖。而各國在習慣上的製作方法又有所不同。
如今熱巧克力流行全世界。它在歐洲尤其流行,他們的熱巧克力很濃 ;
如義大利的「cioccolata densa」熱巧克力。
德國的熱巧克力也很濃稠。而這種風格也逐漸滲入美國。
在美國的傳統上是作為一種冬季飲料,經常與風雪和雪橇聯繫在一起。美國熱巧克力通常是用熱水或牛奶沖泡配好的熱巧克力粉(含可可粉、糖和奶粉)比歐洲熱巧克力稀很多,美國人經常在上面加上幾顆棉花糖。
英國的熱巧克力是由巧克力粉(含巧克力、糖及奶粉)混合熱牛奶製成。而可可在英國是指另一種類似的飲料,用熱牛奶與可可粉沖泡,然後根據個人口味加糖。
在比利時咖啡館的熱巧克力是熱牛奶和苦巧克力片分開上的,然後由客人自行調配。熱巧克力通常會配以黃蛋糕、薑餅或比利時巧克力。
在西班牙,熱巧克力和西班牙油條(Churro)是工人的傳統早餐。這種西班牙式的熱巧克力很濃,有熱巧克力布丁的黏稠度。如今在西班牙的城市如馬德里,人們會以西班牙油條沾熱巧克力結束夜生活,這已經成為一項傳統。
参考網頁:愛吃功克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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